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的非西安市户籍的家庭及人员;具有在本市城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本市五区二县户籍的家庭及人员;
2. 单身人员年满18周岁,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中: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非营运车辆的,购车价格不得超过15万元(税前含15万);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不得超过15万元(含15万)。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