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初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用人单位登录http://zfwsbg.xa.gov.cn/RCFApp/login.html进行注册,在线申报。
3、区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
4、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联审,反馈联审结果。
5、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终审,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申请单位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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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初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用人单位登录http://zfwsbg.xa.gov.cn/RCFApp/login.html进行注册,在线申报。
3、区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
4、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联审,反馈联审结果。
5、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终审,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申请单位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