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监护人持定点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居住证发放地)区(县、开发区)残联申请。持居住证家庭的残疾少年儿童,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
开发区)残联出具的未享受当地康复救助的转介证明。儿童福利机构的残疾少年儿童由所在机构出具证明,提出救助申请。
2、审核。区(县、开发区)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残疾少年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属于低收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少年儿童,儿童福利机构的残疾少年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少年儿童救助申请,由区(县、开发区)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做出认定。
3、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享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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