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调查:残疾人专职委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等方式,对照《西安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西安市残疾儿童少年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对残疾儿童少年和持证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摸底筛查和初步评估,筛查出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
(二)评估:需要接受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救助对象,经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组织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进行评估。接受评估的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西安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
(三)适配:区县残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审核通过后,由各街道残联和各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合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四)回访:辅助器具交付残疾人使用 3 个月内进行回访。区县残联按照《西安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回访登记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使用辅助器具的效果进行评估,征询意见,协调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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