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14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内容,增强突发事件处置的针对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未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未政发〔2016〕38号)要求,现就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和2018年度应急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修编范围及时限

    (一)应急预案修编的范围

    1. 区级专项应急预案;

    2. 区级部门应急预案;

    3.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修编完成时限

    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部门应急预案和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

    二、2018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安排

    (一)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城市生命线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和关系民生的保障应急预案,年内至少要组织1次有针对性的演练”(市政办函〔2018〕24号)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有关工作的通知》(未政办函〔2017〕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18年安排4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未央区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牵头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未央区危化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未央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未央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单位:未央消防大队)

    请承担专项演练的牵头单位认真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并于3月底前将演练计划报送区应急办(联系人:向丽,电话:86235442)。

    (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由各部门计划安排,演练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演练活动不得少于1次。

    (三)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应制定下发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合理安排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应急预案是应急准备的重要内容,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急演练是提高综合应对能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区应急预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更新不及时,个别单位应急预案长期没有修编。二是缺乏操作性,不能有效组织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三是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修订、备案和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公共安全面临的形势,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工作。

    (二)严格遵循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演练的程序。未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要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近三年内已完成应急预案修编的单位,应充分借鉴和汲取冰雪灾害、重污染天气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科学运用应急演练成果,提高应急预案操作性;三年内未进行应急预案修编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组织修编工作,依据现行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指南、管理办法等组织实施。修编时要突出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抓住应急处置这个重点,组织专家评审,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必要时,向社会征求意见。演练必须以应急预案为依据,不能随意想象设置演练内容,应付了事。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要向区应急办进行备案。

    (三)加强对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的督导检查。上半年,区应急办将组织一次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专题培训;下半年,区应急办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年底将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政府和市应急办。

    (四)做好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的经费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将应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应急预案修编、应急演练和宣教培训等工作正常开展。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