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按照《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西公发[2024]74号)文件要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所联动,同时联合交警未央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组来到辛家庙街道太元路,沿街检查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资质是否合法齐备;产品合格证、3C认证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合格证信息与整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缺少配件、蓄电池品牌型号混配等问题;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留存购销台账及相关票据等。同时,还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产品执行标准,再次强调自11月1日起不得销售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联合交警未央大队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查各类违法经营行为,高效开展攻坚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邵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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