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实施一周,为进一步规范生鲜照明设施使用行为,徐家湾市场监管所开展停止使用“生鲜灯”回头望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商超、生鲜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店铺开展全面检查,发现个别店铺仍存在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者将照明灯具现场进行更换,确保生鲜食用农产品以原有色泽呈现。要求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
此次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店铺10家,发现3家仍在使用“生鲜灯”,现场已要求该店对照明灯具现场进行改造和更换。下一步,徐家湾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落实,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通讯员: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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