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公布了《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细化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规范公司登记管理,并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多个问题提供了制度性回应。
《实施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制度设计:
一、明确调整认缴期限公司范围。
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五年内,以确保公司资本充实和稳健运营。
二、规范登记程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实施办法》规定了判断公司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考量因素,并增加了特殊情形下的实名验证、简化住所材料等便利举措,同时细化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不予登记的具体情形,以提升公司登记质量。
三、加强公司登记规范管理。
《实施办法》明确了中介机构的责任,细化了中介机构从事虚假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规范了公司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四、推动僵尸公司及时退出市场,破解公司治理僵局。
《实施办法》引入了“另册管理”和“代位注销”制度,对于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原因无法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司,进行另册管理;对于公司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的情况,可以由股东的合法继受主体或投资人代为办理注销登记,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活力。
《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为公司登记管理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解读,推动高品质登记服务举措落地落实,以一流营商环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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