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6〕59号 | 西安未央奥拉瓦那口腔门诊部 | MA6UTLEW161011217D1522 | 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渭滨街70号水晶新天地11幢11117-11118号 | 张雨 |
2 | 未审医销字〔2026〕58号 | 西安未央治博口腔诊所 | MA6WTW36061011217D2152 |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558号百花家园12号商铺20128号 | 冯娟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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