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6〕44号

西安未央林杉诊所

MADM7DHD961011217D2192

西安市凤城七路20号凤城庭院小区6栋4单元40101商铺

滕俐

2

未审医销字〔2026〕45号

西安未央仁馨仁爱诊所

MAD89N8R161011217D2192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8号新一代北城国际7幢1单元103商铺

杨林录

3

未审医销字〔2026〕46号

西安未央于鑫中医诊所

MADNL6QLX61011217D2182

西安市玄武东路嘉园华府8幢10201室

于鑫

4

未审医销字〔2026〕47号

西安未央赵建斌诊所

PDY60636161011217D2112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中海悦墅19栋30122号

赵建斌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