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6〕44号 | 西安未央林杉诊所 | MADM7DHD961011217D2192 | 西安市凤城七路20号凤城庭院小区6栋4单元40101商铺 | 滕俐 |
2 | 未审医销字〔2026〕45号 | 西安未央仁馨仁爱诊所 | MAD89N8R161011217D2192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8号新一代北城国际7幢1单元103商铺 | 杨林录 |
3 | 未审医销字〔2026〕46号 | 西安未央于鑫中医诊所 | MADNL6QLX61011217D2182 | 西安市玄武东路嘉园华府8幢10201室 | 于鑫 |
4 | 未审医销字〔2026〕47号 | 西安未央赵建斌诊所 | PDY60636161011217D2112 |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中海悦墅19栋30122号 | 赵建斌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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