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6〕29号 | 西安贝齿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央凤城一路口腔门诊部 | MACGJ9FQX61011217D1522 | 西安市凤城一路388号富苑阳光第一栋四单元一层40111号 | 李煜 |
2 | 未审医销字〔2026〕30号 | 陕西甫良医药有限公司西安未央甫良中医诊所 | MABMJFK3361011217D2182 | 西安市凤城十二路禧悦里25号楼10112 | 袁龙辉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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