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6〕6号 | 西安未央庆余堂中医诊所 | MADB7ELY961011217D2182 | 西安市未央路中段雅荷花园A11-101 | 侯和平 |
2 | 未审医销字〔2026〕7号 | 爱力维(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央尔佑诊所 | MADA6UEJ961011217D2192 | 西安市金茂一路自然界忘岳小区10号楼20203号商铺 | 侯道名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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