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53号

西安科美妍植发技术有限公司未央医疗美容诊所

MAB0G5QM361011217D2162

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69号锦园新世纪花园社区13栋1单元2层10201号

陈红军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54号

西安昊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凤城五路诊所

MADMKQ75661011217D2192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兴盛园小区27号楼2单元102室商铺

冯延平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