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42号 | 西安未央诺贝尔口腔医院 | MAB0LBBR261011217A5112 | 西安市开元路211号麟凤尊汇小区E2号楼1-5层 | 苏国华 |
2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43号 | 西安未央润和军海口腔门诊部 | MABWN4U4661011217D1522 | 西安市浐灞三路2277号滹沱村公租房小区1号楼3号商铺 | 沈行政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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