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28号

西安玮仑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明光路口腔门诊部

MAB0RURQ061011217D1522

西安市凤城五路111号恒石国际中心C座1层F1013室

朱小燕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29号

西安未央家友康强诊所

MADFDQXF961011217D2192

西安市广运潭西路天朗蔚蓝东庭小区6幢30105室

唐琨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