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20号

西安民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天鼎花园诊所

MADFMMGG761011217D2192

西安市永徽路天鼎花园东区商铺二层3-102号

李杨侠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21号

西安未央东伦口腔门诊部

MAC1A7BJ961011217D1522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万科大明宫3栋3单元201室

魏蕊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