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20号 | 西安民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天鼎花园诊所 | MADFMMGG761011217D2192 | 西安市永徽路天鼎花园东区商铺二层3-102号 | 李杨侠 |
2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21号 | 西安未央东伦口腔门诊部 | MAC1A7BJ961011217D1522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万科大明宫3栋3单元201室 | 魏蕊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日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