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4号 | 西安未央瑞康中医诊所 | MADXMEF0461011217D2182 |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199号中建开元壹号三期16幢10106号商铺 | 陈斌 |
2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5号 | 陕西露西亚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未央东风路诊所 | MADKKW62X61011217D2192 | 西安市未央区东风路景嘉生活广场2楼209室商铺 | 任向前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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