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2号 | 陕西古方有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央中医诊所 | MAD15GPX161011217D2182 | 西安市未央区常青二路浪琴湾小区一期2号楼4单元2层40210商铺 | 曾肖帅 |
2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3号 | 陕西尚苑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安未央星雨华府中医诊所 | MABYF9DT461011217D2182 | 西安市尚苑路西安雨润.星雨华府3幢1单元1层10109号 | 徐娟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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