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批准文号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4〕

第47号

西安优牙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未央永城路口腔诊所

PDY60748761011217D2152

西安市未央区永城路万科幸福里小区8号楼3单元2楼201号

柳天丽

2

未审医销字〔2024〕

第48号

陕西新肤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央太华医疗美容诊所

MACPF3H4261011217D2212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899号安徽大厦2003-2室

薛丹


未审医销字〔2024〕

第49号

西安珀菲特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景嘉口腔门诊部

MAB0HGB7061011217D1522

西安市未央区东风路紫荆花苑北区3号楼212号商铺

秦国鹏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