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批准文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4〕第35号 | 陕西厚德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未央凤城五路中医诊所 | MACCMX2N061011217D2182 | 西安市常青二路6号德宜国际中心3幢2单元21703室 | 李焕焕 |
2 | 未审医销字〔2024〕第36号 | 陕西金雨医疗有限公司西安未央南康新村诊所 | MA7LKU7W661011217D2112 | 西安市凤城一路南康新村101号 | 王金玉 |
3 | 未审医销字〔2024〕第37号 | 康回盛世大药房医药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未央文景路中医诊所 | MACMR8TC061011217D2182 | 西安市文景北路39号4幢10102室商铺 | 李官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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