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批准文号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4〕第25号

西安四和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央玄武东路诊所

MAB0HW2R061011217D2112

西安市玄武东路209号C1-8临街商铺

沈海燕

2

未审医销字〔2024〕第26号

西安未央玫滋快美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央医疗美容诊所

MA6TRHY7161011217D2162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A区一号楼2416室

黄晓明

3

未审医销字〔2024〕第27号

西安未央沣泽口腔门诊部

MABLUA93961011217D1522

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汉都新苑3号地块崇信路A-1-05商铺

丁健康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