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批准文号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4〕第23号

西安怡

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未央东元路中医诊所



MAB0M415561011217D2182

西安市未央区东元路106号桐树湾小区3幢1单元10103室北侧

徐炯

2

未审医销字〔2024〕第24号

西安未央医脉堂中医诊所

MAB0XN79861011217D2182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锦园君逸小区AM29号商铺

董敏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