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批准文号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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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医销字〔2024〕第20号

陕西天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天姿医疗美容诊所

MA712UPD961011217D2162

西安市浐灞大道浐灞半岛自然界忘岳小区10号楼20203商铺

侯道名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