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批准文号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4〕第13号

陕西众济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央华远海蓝城诊所

MAD6PC1F461011217D2192

西安市东二环以东广安路以南华远海蓝城21幢10201室

张飞鹏

2

未审医销字〔2024〕第14号

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凤城十路口腔门诊部

MAB0K87U861011217D1522

西安凤城十路世茂都16号楼2层B4号

王朝团

3

未审医销字〔2024〕第15号

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凤城八路口腔门诊部

MA6TN90E961011217D1522

西安市凤城八路鼎正大都城16号楼10202西户商铺

王朝团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