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景家分公司经营的小台农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购进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7日立案,2023年8月10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小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涉案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配送票据及检验报告等资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到店后的小台农芒果都是直接上货架销售,店内不做任何加工,且不知道所采购的小台农芒果农药残留超标。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00.09元;2.免予罚款。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