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3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分公司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地西泮。购进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9日立案,2023年1月12 日结案。该单位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350.7元;2.免予罚款。
二、陕西大丰源水产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购进日期:2022年9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8日立案,2023年1月12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658元;2.免予罚款。
三、西安瑞和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丙溴磷。购进日期:2022年7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30日立案,2023年1月17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228元;2.免予罚款。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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