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分公司经营的唇香小麻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生产日期:2022年5月21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8日立案,2022年12月26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1478.13元;2.免予罚款。

二、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央第二分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生产日期:2022年9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30日立案,2022年12月29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928.3元;2.免予罚款。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