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七寺十三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生产日期:2025年5月2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10日立案,2025年8月5日结案。该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绿豆糕(红豆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认识到位、立即改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主动提交相关资料,涉案的货值金额较小。依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具有减轻情节。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198元;2.罚款人民币15000元;共计罚没款15198元。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