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宝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色值。 生产日期:2024年6月2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8日立案,2024年11月28日结案。该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白砂糖色值项目不符合GB/T 317-2018《白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认识到位、立即改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主动提交相关资料,涉案的货值金额较小。依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具有从轻情节。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99元;2.罚款人民币6000元;共计罚没款6099元。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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