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老邱商贸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购进日期:2024年7月1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13日立案,2024年9月12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圆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涉案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地证明等资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到店后的圆茄都是直接销售不做任何加工,且不知道所采购的圆茄抽检不合格。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