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4月28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

未市监处罚〔2024〕51号

西安市未央区久诚烟酒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西安市未央区久诚烟酒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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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艳红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种类:1.罚款5000元;2.没收5瓶西凤酒十五年陈酿(生产日期20201015H(4瓶)和20211009E(1瓶))净含量为500ml、酒精度为45%vo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以及《陕西省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未央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18日


2

未市监处罚〔2024〕65号

西安润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西安润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91610112MACE5R2J0C

曾龙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种类:1.罚款3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综合类)》第11条第2款的规定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未央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19日


3

未市监处罚〔2024〕66号

西安市未央区桐华烟酒便利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西安市未央区桐华烟酒便利店

92610112MA6W06L237

王见华

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种类:1、罚款5000元;2.没收1瓶五粮液八代(生产日期2021年4月28日、净含量500mL、酒精度为45%vo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陕西省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未央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28日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市监处罚 〔2024〕51号).doc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市监处罚 〔2024〕65号).doc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市监处罚 〔2024〕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