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陕卫中医函〔2020〕192号)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发〔2022〕82号)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单位从“三伏贴”诊疗病种、处方用药、穴位选择、处方拟定医师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审议,共有73家单位通过审核(详细名单见附件)。
请审核通过的单位严格按照备案诊疗病种规范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对操作人员不符合规定、扩大应用范围等行为的备案单位,督促立即进行整改或暂停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工作,对涉嫌违法虚假宣传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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