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提请校验的44家医疗机构校验结论公示如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9日之前向区卫健局(029-86239239)反馈。
第二季度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