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试点扩建项目 |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407库区西南角 | 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对现有贮存库进行改造,建成后全厂可实现23大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年周转能力66352t。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建设单位为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表》由陕西尚境博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 | 1、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项目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塔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生产设备噪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4、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含油手套抹布、废含油拖把及破损的废弃包装物、废碱液收集至 HW49 贮存库,定期连同所储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
(通讯员: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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