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未劳人仲案
字〔2025〕第200、366、367、437、438、451、487
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

华影未来(西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余思静、王楠、杨思雨、高子茹、王晨蕊、雷桐、张乔丹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未劳人仲案字〔2025〕200、366、367、437、438、451、487号。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9号,联系电话:029-86452321)。

特此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