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
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未央区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按照《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6〕48 号)规定,决定自2025年3月15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备案手册(首次参加单位不用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2024年第四季度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或员工签字的工资表);

4.2024年第四季度员工花名册(须注明员工的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5.首次参评单位提供不少于5份不同岗位劳动合同(连续参评单位仅提供2024年新入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6.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需提供相关批件;

7.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8.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批准的证明;

9.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10.用人单位2024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具体落实情况;

11.其他能够说明自查情况的材料;

12.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必须注明办理事项、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

(2-11项材料均可携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人社部门根据书面审查暨等级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书面审查暨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填写《西安市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登记表(2024年度)》(附件1),并按要求向人社部门提交劳动用工书面资料,接受审查。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人社部门向企业出具劳动用工守法诚信相关证明的前置条件(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联系人:袁夏毅 

联系电话:029-86267627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九号

附件:

1.20250317-9附件1:西安市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登记表(2024年度).wps

2.20250317-9附件2:西安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工资无拖欠)证明.wps

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