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58号

西安一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央开元口腔诊所

MAB0YCQX061011217D2152

西安市万科金域华府三期23-10109

寇珍珍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