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 序号 | 注销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申请人 |
1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49号 | 陕西杜易真医疗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诊所 | MADMAWX0261011217D2192 | 西安市徐家湾街道万科金域华府一期底商6-10108号 | 吕尔宾 |
2 | 未审医销字〔2025〕 第56号 | 陕西省女子监狱卫生所 | PDY60304861011211D3001 | 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 | 苗可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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