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49号

陕西杜易真医疗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诊所

MADMAWX0261011217D2192

西安市徐家湾街道万科金域华府一期底商6-10108号

吕尔宾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56号

陕西省女子监狱卫生所

PDY60304861011211D3001

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

苗可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