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42号

西安未央诺贝尔口腔医院

MAB0LBBR261011217A5112

西安市开元路211号麟凤尊汇小区E2号楼1-5层

苏国华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43号

西安未央润和军海口腔门诊部

MABWN4U4661011217D1522

西安市浐灞三路2277号滹沱村公租房小区1号楼3号商铺

沈行政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