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35号

西安未央圣元堂中医诊所

MADYD1WL061011217D2182

西安市未央区井东路8号长安易居20幢4单元40102号商铺

石兰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36号

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郊分厂职工医院

PDY10001061011211A1001

未央区草滩街道兴华路2号

张岳

3

未审医销字〔2025〕

第37号

西安未央鲁秀琴诊所

PDY61271061011217D2112

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90号

鲁秀琴

4

未审医销字〔2025〕

第38号

西安未央沐草堂中医诊所

MACNGUT7061011217D2182

西安市谭家街道旭辉荣华公园大道4号楼1315-1316室

岳海奇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