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33号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未央凤苑路诊所

MADJABR0461011217D2192

西安市凤城三路连心路6号六号大院5-2-1室

葛莹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34号

西安未央仁颂诊所

MADX9WTYX61011217D2192

西安市未央区汉都新苑商业项目2号地块内街区D-1-02商铺

史小龙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