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2号

陕西古方有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央中医诊所

MAD15GPX161011217D2182

西安市未央区常青二路浪琴湾小区一期2号楼4单元2层40210商铺

曾肖帅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3号

陕西尚苑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安未央星雨华府中医诊所

MABYF9DT461011217D2182

西安市尚苑路西安雨润.星雨华府3幢1单元1层10109号

徐娟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