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注销机构名称登记号地址申请人

1

未审医销字〔2025〕

第8号

陕西泰泽医药有限公司未央中医诊所

MAB0W5J9X61011217D2182

西安市浐灞一路龙湖源著28号楼107室商铺

王双喜

2

未审医销字〔2025〕

第9号

西安灵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启源二路中医诊所

MADUQ13A361011217D2182

西安市启源二路辰宫双河湾1089号10幢10110室商铺

郭阳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0号

西安未央侯妮娜诊所

MA6WBRE4261011217D2112

西安市玄武东路华远海蓝城3期19幢1-1-10104号

侯妮娜


未审医销字〔2025〕

第11号

西安未央姜春雷诊所

MAB0LR45161011217D2112

西安市浐灞二路浐灞完全中学临街商铺1号楼4号

姜春雷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