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

——2020年5月13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二十七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陈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2019年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目标,紧盯任务抓落实、破解难题筹财力,保障了全区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预算单位正常运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工作有效推进。但受机构改革、重点新增项目、土地出让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发生较大变化,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规定,现将我区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二、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0,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因各类增支事项,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年初共增支85,458万元,其中:区本级财力增支42,521万元,上年结转增支365万元,上级专款增支42,572万元,建议将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35,458万元,具体为:

1.区本级支出调整建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为200,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因“大棚房”整治、教育三年提升、扫黑除恶、垃圾分类等新增事项,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21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各类资金确保收支平衡,故建议将区本级支出调增42,521万元。

2.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情况。根据2018年市区结算结果,2019年,我区上年结转资金为365万元,已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民营企业欠款清理。

3.上级专款安排情况。2019年,年初预算预计上级下达专款50,00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区不断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专款92,57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2,572万元。上级专款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安排用于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同时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引起的预算变化,属于报告事项,故将专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汇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我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3,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因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减少,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年初净减支876万元,其中:区本级财力减支14,332万元,上年结转增支6,491万元,上级专款增支6,965万元,建议将我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2,124万元,具体为:

1.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建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为23,000万元,根据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及调入一般预算资金情况,故建议将区本级支出调减14,332万元。

2.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情况。根据2018年市区结算结果,2019年,我区上年结转资金为13,289万元,已安排支出6,491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建设、点亮提升、社会福利救助、城市绿化等项目。年底仍未支出的6,798万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相关规定,不再安排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上级专款安排情况。2019年,市级共下达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专款6,96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城市绿化、彩票公益金支出。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引起的预算变化,属于报告事项,故将专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汇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为我区财政支出预算的调整建议,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