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目前,全区60所义务段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取课间加餐和配送完整早餐两种供餐模式,受益学生16924人。其中,14所汉城遗址区域内学校实施配送完整营养早餐模式,惠及学生8188人;46所城市义务段学校继续实施课间加餐,惠及学生8736人。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以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群体,提高了营养健康水平,改善了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一)规范实物采购。我区按照规定将营养改善计划统一配送食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除牛奶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招标采购外,区财政局、教育局负责完整营养早餐、鸡蛋、面包的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企业,并签订供货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价格、质量和约定的送货时间,及时向学校供应蛋、奶、面包、营养早餐。目前,我区已完成2017年秋季学期—2018年春季学期营养早餐招标工作,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学生正常食用营养餐。

(二)认真核定补助对象。各学校根据学籍系统核定享受营养计划人数,并上报纸质备案。根据学籍系统名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到在校学生全员覆盖。城市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学校受助对象,并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的办法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群众监督。同时我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布,实施方案、监督电话(86251092)和公众意见箱,定期公示实施进展情况和运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日常管理。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不断修改各项管理制度。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职责明确、科学有效的实施细则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从接收、验货、存储、加工、分发、食品留样到资金结算等环节予以规范,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食品接收、消耗、留样台账,严把营养餐食品贮藏、加工、发放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运作和精细管理。

(四)加强专项督查工作。区教育局开学前组织科室包片干部包校,深入到60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实地检查了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对实施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并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实施提出严格要求。通过检查确保各学校食品接收、留样台账、蛋奶食品贮藏、加工、发放等各个环节,责任主体明确,程序规范。

(五)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了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教育局对各实施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进行了政策、专业知识、新食品安全法等业务方面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达到了预防为主,防范胜于救灾的目的,促进我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我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除中、省、市财政承担资金以外的剩余资金,我区按照规定比例足额按时拨付。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营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月报送制,防止套取、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监督,并每月定期按时按要求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市营养办的月通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有效实施。

     (七)加强学生营养知识教育以及宣传工作力度。各实施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营养知识或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各学校也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传授学生营养科普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家庭饮食,发挥家庭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营养健康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我区通过网络、报刊、板报、专栏等广泛宣传全区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