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辖区内无重大非法金融活动。按要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防范金融风险相关工作。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龙门计划”,加快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步伐,引导重点企业挂牌上市。
(3)抓好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工作。
(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
(5)做好全区金融发展和改革有关工作。
(6)做好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工作。
(7)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加大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8)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全年开展全区性融资对接活动5次以上。
(9)融资环境公众满意度,每月要确定1天为环境社情“走访日”,分管领导年次走访置研不少于3家企业。
(10)上市挂牌融资,2019年我区融资额为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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