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及西安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统揽全局,紧扣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抓好十项重点工作,按照市区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低调务实、埋头苦干,以“生态未央”为核心,以十四运为契机,不断提高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铁腕治霾工作情况

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未央区优良天数228天,比去年同期多53天。辖区PM2.5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0.8%;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48,较去年同期下降17.8%,

二是大气问题严查严控。今年以来,共下发《未央区铁腕治霾工作督查检查通报》39期,查处各位大气污染问题701个,下发督办单445个。6月参与全区空气质量管控专班工作后,全年共检查点位3163个,检查和督办解决问题1302处。

三是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全年,网格化监管平台共受理、办结案件9403起;环保作战指挥平台共派发、办结729起涉气污染问题。

四是子站搬迁科学严谨。分局积极推进省控监测子站迁建工作,多次会同陕科大、未央湖街办及建设单位进行对接勘察并起草方案。6月经省厅批复同意,已完成子站迁建工作。

五是生态未央、十四运稳步推进。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工作形成合力。分局承担的63项任务均已按计划正常推进,考核结果进步明显,第二季度在全市生态西安考核工作排名全市十三个区县第9名,第三季度排名全市第3名,第四季度全市第5名;迎十四运“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沣三干渠污水截流工程于10月底完成施工,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

六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入监管。全年,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总数4348台;检查工地239家、非道路机械1683台。联合交警部门共进行机动车路检监督抽测柴油货车3117辆,经检测超标车辆90辆,完成区督办单45件。

二、水土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一)黑臭水体和河渠排口排查深入细致

分局提请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未央区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黑臭水体及排污口进行多轮溯源调查。

辖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33个自然村常年形成49处纳污坑塘、水渠;沣三干渠临时截污纳管工程存在漏水管道8处、管道破口18处,沣三干渠两岸存在废水排水口45处、垃圾堆积区2处,共计问题73处。目前,遗址区17个坑塘已消除,剩余32个坑塘由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整治,已完成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处于实施阶段。沣三干渠由区统建办负责实施截污纳管永清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辖区皂河、幸福渠、漕运明渠3条河流现存排口共48个,29个排口确定能够直接封堵消除,10个雨天排涝功能口可改造合并,9个非雨天排污口都可通过综合施策,妥善解决。渭河(未央段)沿线无排水口。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已将排口台账移交相关街道及城管、住建部门实施封堵消除。目前处于核实验收阶段。

(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起草了《未央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同时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突发土壤环境应急预案汇编成可行性三年工作方案。开展疑似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工作,筛选确认西安市黄金冶炼厂地块并及时上报;核实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的地块信息,完善“6+1行业”地块矢量数据等内容。

完成了8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基础信息提升、 47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基础信息调查登记、11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督导检查、3处地块土地用途变更初调工作。对涉及土壤污染风险的两家违法收集贮存废旧铅酸蓄电池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向两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

三、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一)审批服务及时周到

在环评审批上,已接待咨询400项次;豁免项目环评50个;引导自行完成环评登记表备案项目324个,删除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项目环评登记表256个;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0个,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6个,否决3个;指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12个;出具下级预审意见4份。

在排污许可证核发上,核发排污许可证44家,限期整改30家,目前排污许可2020年核发任务已完成。

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审查了235家企业的环境守法、违法行为,出具守法、违法行为情况报告8份。审查了10个街道237名党组书记、党员、居委会主任及社区委员资格,出具23份环境行为证明。

在重点项目上,对市、区172个重点项目积极跟进对接,针对涉及民生的项目,分别向区教育局、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书面出具函件22份;对5个道路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开工。172个重点项目已完成手续办理。

(二)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营商办要求,分局今年承担的大气环境治理任务指标压力巨大,分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沟通协调、现场解决。在大气污染物绝对值排名靠后的高压态势下,努力提升改善率。同时,通过调整审批机制、组织现场宣传、优化环境执法、联合推进水土污染防治等方式,主动送政策、送服务,目标完成情况逐步向好。

(三)二污普工作顺利收尾

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未央涉及工业企业475家,包括运行企业数量299家,全年停产企业数量125家,关闭企业数量51家,其他企业74家。重点区域生活源社区(行政村)填报数126个,行政村填报数45个,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数250个,入河排污口数38个,其中:水质监测排污口数3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数1个,加油站数47个,油品运输企业数4个。档案已整理完成。

四、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一)依法行政规范严格

分局共计审查行政处罚案件236件,组织召开听证会议2次,调整了行政处罚案件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组织集体审议行政处罚案件19件。完成78件行政许可案卷和194件行政处罚案卷的自评自查工作。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6件,执行四个配套办法22件,移送公安4件。

(二)生态未央、十四运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今年,分局超额完成12家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或用电监控系统,完成率1200%;完成5台燃气锅炉全部低氮燃烧改造;完成辖区4类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对辖区企业进行分类并实施管控;制定涉粉尘和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规范,组织对辖区涉VOCs无组织排放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全年共排查各类涉VOCs企业235家并建立台账。查处问题76起,查封20家,限期搬离49家,立案处罚6家。对9家定点隔离酒店、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辖区涉水企业进行了监管和专项检查,均未发现水环境违法问题。

(三)生态环境执法从重从严

在排污许可证后督查方面,按照排污许可证后督查工作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了辖区名单内排污许可单位执法检查。先后组织4次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在建筑工地夜间噪音监管方面,分局组织信访集中的41家建筑工地召开座谈会,组织辖区工地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建筑工地噪声管理法律规定》,并加大了对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子站周围涉气企业巡查方面,强化子站周围涉气污染源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累计检查小作坊、建筑工地、加油站等重点涉气单位98家次。散乱污查处方面,累计查处散乱污113家,行政处罚6家,查封21家,限期搬离75家。未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方面。现场核查33个行业中的178家企业,其中149家关闭,完成24家企业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发放排污许可证1家,4家企业位于汉长安城遗址区内,属于禁止建设区、禁止核发类。根据市局清理整顿方案要求,已将属于禁止建设区域内的5家(含2019年未取缔的一家)企业报请区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

(四)环境信访及时有效

全年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问题3870件,其中区热线办批转3649件,市生态环境局批转221件,均按时办结。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未央区城乡结合部战线长,范围大,在工作成效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排污许可证的后执法能力不足,排污许可证整改瓶颈问题未能突破,辖区环境信访量大,执法大练兵成效不明显,环境宣传工作不系统,网格化管理机制不顺等问题。

下一步,分局将按照“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的各项要求,再发力、再破解,推进辖区生态环境工作持续向好。

一是要落实依证监管,严格把控排污许可证发放关,探索生态环境精准执法,促进排污许可证效能发挥。制订排污许可证后执法计划,推进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常态化,辖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计划,实现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全覆盖,加大对承诺事项整改企业单位执法检查频次,推进了环境执法监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化解突出环境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矛盾调解中间人作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相关部门等参与,通过公众开放、邀请专家、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等手段,同时理顺网格管理层级、部门之间的职权关系,发挥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强化监督检查,将环境问题控制于萌芽状态,降低环境信访量。

三是将大练兵活动融入污染源日常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专项执法行动、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日常工作,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强化学习培训,开展案例分析研讨、典型经验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充分巩固执法大练兵成效。

四是环境宣传紧跟中央大政方针、民生关注热点,借助新媒体、新平台创新宣传方式途径,以迅速的行动、科学的方法、透明的数据强化影响力。注重虚实结合,把环境宣传作为系统性、关键性、常态化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