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政策宣传资料
(一)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二)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是限定住房销售价格、限定套型面积和供应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三)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 土地来源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2.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3. 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4. 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要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具有本市城六区、长安区居民户口的一人60m2,两人或三人80m2,四人100m2,五人及以上120m2),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5. 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四)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居民户口。限价商品房不限户口,非西安市户籍申请限价房需提供连续2年社保或缴税证明。
2.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限价商品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3575元/人·月;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3250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车辆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9.申请人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在25周岁以上,申请限价商品房应在22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1.在封面选择保障类型并按要求填写完整《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档案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及未再婚承诺。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本人未再婚承诺。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限价商品房年满22周岁),提供未婚或未再婚承诺书。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产权登记证。
(六) 购买资格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1.社区受理。
2.街办初审。
3.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
4.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民政等六部门联审并备案。
(七) 区住房保障中心如何公示申请人相关信息?
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日。
(八) 公示是否是审核完成的标志?
公示与审核完成没有因果关系,公示只是进行购买资格审核的形式之一,公示并不是审核通过的标志,住房保障中心会视审核工作的进展适当调整公示顺序。
(九) 持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核表可以购买限价商品房吗?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可以持审核通过并在有效期内的审核表,直接购买限价商品房,不须另外单独申请。
(十)骗购保障性住房或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如何处理?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有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被取消资格的保障对象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十一) 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是否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揭商业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的个人可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示准予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关规定。
(十二)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对超过批准面积部分有哪些相关规定?
申请人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超过批准的建筑面积,须就超出面积向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补交差价款,差价款单价按购房合同价格的15%计。差价款补交后,方可办理购房证及产权登记手续。购房人所交差价款,由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代收,所收费用上缴市财政。(已补交差价款面积部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按商品房对待)。
(十三) 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产权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上应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已补交差价款部分的相应建筑面积应在《房屋所有权证》中注明,按商品房建筑面积对待。
购买的限价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上应分别注明限价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
(十四)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按照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已确定的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住房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5%的幅度内确定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照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十五) 保障性住房的房屋建筑质量和普通商品房有区别吗?
国家没有为保障性住房制订专门的质量管理规定,所有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均会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保障性住房的房屋建筑质量和普通商品住房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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