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随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招标采购的监督,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随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1.教育安保服务项目

2.教育食堂食材及劳务服务项目

3.教育校外配餐及劳务服务项目

4.教育校舍维修工程项目

5.教育设备设施购置项目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3日内完成,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完成招标任务。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转型所要求地对采购项目全流程服务和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考核资料。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及执行国家部委最新相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提供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里注册登记截图

6.本公司组织架构简介,招标从业人员组成,必备的专业人员(包括法务人员或公司法务业务委托证明资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并提供不少于5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8.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3年及以上时间,需提供连续1年不间断的政府采购从业证明材料(需提供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公告截图,一个季度提供一个项目)

9.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从事过同类同性质采购服务的招标代理项目(至少1个工程类项目、1个设备类项目、1个服务类项目)

10.提供固定办公及开标活动场所(电子招标室)证明,(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单位一致)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开标室、评标室、投标人等候区,办公及监控设备设施齐全。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租用合同或者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11.提供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各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服务资料(包括从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需求开始、到采购组织实施整个过程资料<包括专家参数论证过程>、项目履约验收<如有>三个阶段完整资料)

12.提供具有电子平台招标系统资料:提供电子平台招标实施方案;提供二个项目电子平台招标案例全过程资料(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项目全过程资料或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招标项目全过程资料)

1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1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完整税务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15.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实施方案、实施流程

16.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书面声明及截图均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要求:以上材料及复印件资料应按上述顺序(A4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首页必须提供资料目录以及规范的页码编序)。提供资料必须清晰明了,所有资料(包括图片、数字、文字等)必须以纸质的文件制作要求为标准,最小字体不低于小四号,未达到以上要求或内容不完整视为无效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候选资格,并按规定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五、资格评审

1.主办单位组建评审组(业务科室或学校及校舍设备中心干部组成),按照规定接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

2.评审组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及业务代理情况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随机选取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予通知,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3.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有对招标领域造成不良影响或违规违法的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不在审查合格范围内。

六、随机选择方案及要求

1.本次经评审组资格审查通过的代理机构,进入随机选取环节,严格按照2025年4月18日《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随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代理机构,随机依次选定5家代理机构并现场公开选取结果,经业务科室、学校、采购科室代表、代理机构代表签字确认。

3.本次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与主办单位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并予以相应的惩戒。

4.本次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一项目一备案。

5.本次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或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违规违法,按规定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招标人有权在已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重新选择。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6年 3月31日9:00至2026年 4月2日17:00(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中列明的所有资料)。

2、地点:未央区教育局 428室。

八、材料递交地点

1.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汇文南路未央区教育局 428室。

2.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86238125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