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新房村和王家棚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组建新房欣苑社区和王家棚社区的决定
未政发〔2020〕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0年8月18日区政府第17届7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撤销未央湖街道新房村、王家棚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组建未央湖街道新房欣苑社区、王家棚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7〕157号)、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民发〔2005〕115号)文件精神,新房欣苑社区、王家棚社区组建后,其行政指导关系由未央湖街道办事处行使。
新房欣苑社区管辖范围为:东临灞河西路,西临辛王路,南至夏家堡村,北至郑西高铁。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及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为600平方米。撤村后,由原村委会班子暂时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为原村民提供社区管理服务职能。
王家棚社区管辖范围为:东临家润碧泽园小区,西临辛王路,南至秦汉大道,北至湖滨路(规划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及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为600平方米。撤村后,由原村委会班子暂时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为原村民提供社区管理服务职能。
未央湖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新组建社区的管理,协调落实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和活动场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及时成立组织机构,依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充实工作内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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